FOOD BUSINESS LICENSE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服务

餐饮门店、食品销售、单位食堂在开业前都要先解决“证”的问题。2023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的《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 78 号)把许可与备案的分界划得更清楚: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实行备案,其余经营项目仍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办错类别、经营项目写得比实际窄,都会在开业检查或平台入驻时被卡住。

01
SCOPE

按经营项目对号入座

食品经营许可不是一张通用证,它按“经营项目”拆分。填错项目,等于该卖的不能卖。

食品销售类

以进货再销售为主,不含现场制售。门店、仓储、前置仓都按此归类。

  • 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
  • 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
  • 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
  •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实行备案管理,无需取得许可证

餐饮服务类

含现场加工制作,核查重点在布局流程与专间设置。

  • 热食类食品制售
  • 冷食类食品制售(需专间或专区)
  • 生食类食品制售(需专间)
  • 糕点类、自制饮品制售
  • 单位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
02
CONDITIONS

办理条件逐条对照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 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条件为法规条文的一般要求,具体执行中可能结合经营项目、场所性质与属地口径细化;我们不承诺审批结果,只对材料与条件的匹配度负责。
03
MATERIALS

所需材料清单

以下为常规情形清单。经营场所性质、房屋用途、转租情形会额外影响材料要求,以属地受理口径为准。

材料名称说明准备方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线上填报后系统生成,需法定代表人签署诚立协助编制
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应含相应食品经营项目企业提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企业提供
经营场所平面图与设备布局图标注面积、功能分区、上下水、专间位置,按实际尺寸绘制诚立协助编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含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废弃物处置、自查等制度诚立协助编制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记录诚立协助编制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房屋用途须为商业或可经营用途企业提供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健康证企业提供
04
PROCESS

办理流程与时间分布

北京地区食品经营许可已实现全程网办,线下仅在现场核查环节上门。

01

材料准备

确认经营项目、绘制平面图、成稿制度文本,同步完成人员健康证办理。

3-5 天
02

提交申请

线上填报并上传材料,取得受理编号。

1 天
03

现场核查

核查场所布局、设施设备、制度上墙与人员健康证,制售类重点看专间与三防设施。

5-10 个工作日
04

审批发证

核查通过后审批制证,可邮寄或窗口领取。

5-10 个工作日
时间分布为常规情形参考:现场核查排期、补正次数与受理量都会影响实际进度,我们会按节点同步进展。
05
FAQ

常见问题

要先分清是“许可”还是“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自 2021 年《食品安全法》修改后已改为备案管理,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即可,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同样需要有与实际经营相符的经营场所(仓储或办公),不能只填一个住宅地址。

如果涉及散装食品销售、现场制售、特殊食品销售,则仍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纯线上经营还须在许可或备案中标注“网络经营”,否则平台入驻审核时会对不上。

有效期为 5 年。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依法提出延续申请(建议预留 30 个工作日以上),延续时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可简化审查。证照过期继续经营属于无证经营,风险远高于提前办理的时间成本。

分两种情况。经营项目增加(例如从热食制售增加冷食制售)属于许可事项变更,需要申请变更并可能重新现场核查;仅经营地址名称表述调整、负责人变更等,按变更登记办理。擅自超范围经营是常见的处罚情形,尤其是在增加糕点、冷食、生食等项目时。

需要两件事:一是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完成预包装食品备案,并在其中标注网络经营;二是入驻平台时按平台要求提交证照与主体信息。自建商城销售食品的,还涉及 ICP 备案(非经营性)或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经营性)。

核查重点是四件事:场所与布局(功能分区是否合理、有无交叉污染路径)、设施设备(消毒、冷藏、三防、更衣、洗手)、制度与人员(制度是否上墙、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健康证是否齐全)、实际经营项目(申报项目与现场是否一致)。多数不通过不是硬件差,而是申报项目与现场对不上。

按我们的经验集中在三类:房屋用途不符(住宅、公寓不能用于餐饮)、平面布局缺少专间或三防设施、申报经营项目与现场实际不符。前两类需要在装修前就确认,改造成本远高于办证成本。

TALK TO US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有疑问?

致电 4000-989-866,说明经营业态与场所情况,我们给出条件判断、材料清单与时间安排;办不了的会直接说。

工作日 9:00-18:00 · 座机 010-80885651 · 邮箱 info@bcac.com.cn
诚立会计 企业微信咨询二维码